十堰市公安局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分局涉企行政检查公示

日期: 2025-06-16 15:09:30
来源: 特区司法局


特区司法局:

我局自收到你局转发的《十堰市司法局关于贯彻落实〈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涉企行政行政检查公示专栏”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后,分局党委高度重视,局党委书记、局长蓝侠同志指示由分局法制大队牵头、协同相关警种会商后按照要求及时上报。后法制大队与分局治安大队、网安大队、交警大队等相关警种梳理后,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检查主体:十堰市公安局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分局

二、行政检查事项和依据

1. 对储备仓库枪支管理使用工作的监督、检查

检查依据:《国家物资储备仓库安全保卫办法》第三十五条

2. 对旅馆业经营场所进行治安监督检查

检查依据:《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3. 对娱乐场所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三条

4. 对危险化学物品的公共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

5. 对管辖范围内依法配备守护、押运公务用枪的单位建立、执行枪支管理制度的情况,定期进行检查、监督

检查依据:《专职守护枪支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6. 对危险等级较高的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7. 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对活动场所组织安全检查;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过程中,对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检查依据:《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第四条

8. 对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和保安员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依据:《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第二条、第三条

9. 对典当业进行治安管理和监督检查

检查依据:《典当管理办法》第四条

10. 对金融机构安全防范设施的日常安全检查

检查依据:《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第十五条

11. 对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治安防范等工作进行检查

检查依据:《公安机关监督检查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规定》第四条

12.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信息网络安全、治安进行监督管理;对辖区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和联网使用单位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检查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四条

13. 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互联单位、接入单位及有关用户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检查依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14. 进行毒品和易制毒化学品检查

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二十六条

15. 对本行政区域内造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的行为进行查处

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二十三条

16. 对机动车修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的治安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依据:《公安部关于机动车修理、报废机动车回收业治安管理办法》第三条

17. 对印刷业经营者各项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依据:《印刷品承印管理规定》第五条

18. 对印铸刻字业进行检查

检查依据:《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第六条

19. 在演出举办前对营业性演出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实地检查和对进入营业性演出现场的观众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

检查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20. 对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依据:《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第三条;《公安机关监督检查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规定》第四条、第五条

21. 对收购废旧金属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治安检查

检查依据:《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十条

22. 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监督检查

检查依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

三、行政检查频次上限和行政检查标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要公布同一行政机关对同一企业实施行政检查的频次上限”“2025年6月底前,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要自行梳理公布现有的行政检查标准,并将公布的信息及时链接至全国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系统”。鉴于目前公安部、湖北省公安厅尚未制定本部门的行政检查频次上限和行政检查标准,目前分局无法提供公示信息。待上级部门公布后,及时公示。

四、专项检查计划

因专项检查受制于诸多不确定因素影响,分局将根据上级公安机关和特区两委有关要求适时制定专项检查计划并依法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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