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武当山特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机制(试行)》已经特区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5年1月25日
武当山特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
工作机制(试行)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论述和关于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有力有序有效处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特制定本工作机制。
一、组织体系
(一)特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
设立武当山特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特区应急指挥部),该指挥部为特区管委会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专项工作机制,不纳入议事协调机构范围。
指 挥 长:张大庆 特区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副指挥长:薛 拓 特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武当山街道办事处、太极湖办事处、景区办事处、宣传部、发改局、教育局、经信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和湖泊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林业局、航空护林站、房地产管理局、游客服务中心、武术推广中心、重点企业服务中心、消防救援大队、湖北机动队伍驻武分队、供销社、供电公司、文旅集团、索道公司、道教协会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主要负责同志由特区领导担任的,由第一副职任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可增加相关单位负责同志。
特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特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
(二)成员单位任务分工
宣传部:负责统筹协调、指导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宣传报道、舆论引导,网络舆情监测和引导等工作。
发改局:负责统筹协调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并组织应对有关重大突发性事件,做好能源保供和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
教育局:负责全区中小学、幼儿园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工作的监督管理;督促指导各学校落实极端天气时停课等应急措施;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开展雨雪冰冻防御和防灾减灾知识教育工作;督促指导在武学校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工作;负责所辖行业单位内工程和大跨度建筑物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工作。
经信局:负责做好防范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通信保障工作,指导协调公共通信设施的应急维护;根据需要协调调度应急通信设施;指导有关工业企业的灾害防御及抢险救灾工作,及时协调有关企业做好应急物资的生产供应工作;负责加强对受灾地区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监测,协调保障灾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负责所辖行业单位内工程和大跨度建筑物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工作。
公安局: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盗窃、哄抢防御雨雪冰冻灾害物资和破坏防灾救灾工程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雨雪冰冻灾害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负责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与秩序;防御雨雪冰冻灾害紧急期间,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
民政局:指导监督特殊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引导鼓励相关社会组织参与防灾、救灾、减灾活动。
财政局:负责本级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和救灾资金保障工作。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组织指导因雨雪冰冻灾害可能引发滑坡、山体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应急技术支撑、应急调查和灾害评估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所管辖行业内房屋建筑工程、大跨度建筑物等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工作;负责所管辖范围内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市政工程建筑工地、市政工程大跨度建筑物、城镇既有房屋等防御雨雪冰冻灾害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开展管辖范围内的城市道路、绿化除雪除冰行动,指导相关企业对受损供气供水供暖管网进行抢修。
交通运输局:负责维护职责范围内公路、水路运输秩序,协调和组织运力,做好人员和物资的疏运;配合受灾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做好公路、水路滞留人员的安置和基本生活保障;组织对职责范围内道路开展融雪除冰作业,组织公路、水路抢险抢修保畅通,配合做好抢险救灾车辆、船舶的通行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公路交通安全管理,指导、督促景区公路经营单位、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做好景区公路、高速公路通行、养护管理;督促业主单位做好在建交通工程安全管理和大跨度建筑物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工作。
水利和湖泊局:负责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监测和预测预报预警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推进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警。对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做出滚动预报,并向特区应急指挥部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气象信息。负责指导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期间农村供水安全和水利工程设施的安全保障和抢修工作。
农业农村局:负责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农业灾情,指导做好农业、畜牧业、渔业防寒防冻、灾后田管及恢复生产等工作:指导督促企业农户开展种植大棚、养殖棚舍等隐患排查和应急处置;抓好“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帮助灾区做好农产品调度运销等工作。
文化和旅游局(文物局):负责职责范围内旅游景区的安全监督管理,配合各办事处和有关单位组织协调旅游企业做好游客和旅游从业人员疏散工作和所管旅游景区关闭等应急工作;负责文物古建筑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工作;开展防灾知识宣传;负责所辖行业单位内工程和大跨度建筑物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工作。
卫健局:负责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医疗救护工作;及时提供雨雪冰冻灾区疫情和防治意见,组织卫生部门和医疗人员赶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预防、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应急管理局:组织、指导、协调全区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联系、协调驻地部队参与抗灾救灾工作的有关事宜;组织协调灾情统计核查、受灾群众安置及救助,依法发布灾情信息;指导做好危化、工贸等行业领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市场监管,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和保障食品、产品质量安全;对药品、医疗器械的经营使用环节进行质量安全监督;负责灾区市场价格监督和检查,打击价格违法行为,保持灾区市场稳定;负责指导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防范应对工作。
林业局:负责制定和实施林木及林业设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及时了解和掌握林业受灾情况,组织专家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
航空护林站:参加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抢险救援工作。
房管局:负责所管辖范围内物业小区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工作的监督管理。
游客服务中心:负责做好所辖区域游客和旅游从业人员疏散工作和旅游景区关闭等应急工作;开展防灾知识宣传。
武术推广中心:负责所辖行业单位内工程和大跨度建筑物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工作;负责所管辖范围内武馆武校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工作的监督管理。
重点企业服务中心:负责所辖行业单位内工程和大跨度建筑物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工作的监督管理。
消防救援大队:参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抢险救援工作。
湖北机动队伍驻武分队:参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抢险救援工作。
供销社:负责相关抢险救灾物资组织筹备工作。
供电公司:负责保障应急重点部位用电的供应;持续做好电力保供,及时组织受损电力设备设施的抢修,最大限度地满足抢险救援和居民生活用电,尽快恢复电网的安全正常运行。
文旅集团:负责所管辖范围内文旅综合体、大跨度建筑物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工作。
索道公司:负责所管辖范围内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工作,配合做好抢险救援工作。
道教协会:负责道教场所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工作,配合做好抢险救援工作。
各相关单位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和部门职责规定,做好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内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下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内各类企事业单位落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措施。
(三)工作组及任务分工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根据抢险救灾需要,特区应急指挥部视情设立7个工作组,协同联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各工作组可根据实际,增加相关单位参加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局;参加单位:宣传部、发改委、经信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和湖泊局、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灾害应急处置综合协调、信息汇总、会商研判、宣传报道等工作。
2.交通保畅组。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局;参加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安局。负责做好景区道路、高速公路、城乡道路等除冰融雪、车辆人员疏散、抢险救灾人员物资运输等工作。
3.民生保供组。牵头单位:发改局;参加单位:经信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供电公司。负责能源和生活必需品稳价保供,协调指导相关企业及时抢修维护水、电、气、暖、通信等设施设备。
4.农业减灾组。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参加单位:民政局、水利和湖泊局、应急管理局、林业局。负责督促落实种植、养殖业防灾措施,组织受灾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做好村(社区)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和灾情上报工作。
5.抢险救援组。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局;参加单位:公安局、消防救援大队、湖北机动队伍驻武分队。负责协调组织应急救援力量开展抢险救援,做好受灾群众救助。
6.治安保卫组。牵头单位:公安局;参加单位: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灾区社会治安和抢险救灾现场秩序维护工作。
7.医疗救护组。牵头单位:卫健局;参加单位:相关医疗机构。负责调配医疗卫生物资和力量支援抢险救灾。
二、应急响应
出现暴雪、寒潮预警或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后,特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会商研判情况,提出启动应急响应的建议,按程序报请特区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四级应急响应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启动,并报指挥长;三级、二级、一级应急响应由指挥长启动,并报特区两委。
(一)响应条件
1.四级应急响应。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启动四级应急响应。
(1)水利和湖泊局发布低温雨雪冰冻或暴雪、寒潮蓝色预警;城区范围内已有积雪深度在5厘米以上,已出现5毫米以上的电线覆冰或道路结冰,日平均气温连续5天在0℃以下,且预计雨雪天气持续。
(2)造成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干线中断12小时以上;
(3)造成景区道路运输中断,致使较多旅客滞留,产生较大社会影响;
(4)造成电力设施部分破坏,达到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标准,对工农业生产和群众造成影响;
(5)造成辖区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50人以上、100人以下;
(6)其他需要启动四级应急响应的情况。
2.三级应急响应。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启动三级应急响应。
(1)水利和湖泊局发布低温雨雪冰冻或暴雪、寒潮黄色预警;城区范围内已有积雪深度在5厘米以上,已出现直径10毫米以上的电线覆冰或道路结冰厚度在1厘米以上,日平均气温连续8天在0℃以下,且预计雨雪天气持续。
(2)造成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干线中断24小时以上;
(3)造成景区道路运输中断,致使大量旅客滞留,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4)造成电力设施较大范围破坏,达到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标准,对工农业生产和群众生活造成重大影响;
(5)造成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100人以上、500人以下;
(6)其他需要启动三级应急响应的情况。
3.二级应急响应。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启动二级应急响应。
(1)水利和湖泊局发布低温雨雪冰冻或暴雪、寒潮橙色预警;城区范围内已有积雪深度在10厘米以上,已出现直径20毫米以上的电线覆冰或道路结冰厚度在2厘米以上,日平均气温连续10天在0℃以下,且预计雨雪天气持续。
(2)造成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干线中断48小时以上;
(3)造成景区道路运输中断,致使大量旅客长时间滞留,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4)造成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达到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标准;
(5)造成辖区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
(6)其他需要启动二级应急响应的情况。
4.一级应急响应。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启动一级应急响应。
(1)水利和湖泊局发布低温雨雪冰冻或暴雪、寒潮红色预警;城区范围内已有积雪深度在20厘米以上,已出现直径30毫米以上的电线覆冰或道路结冰厚度在3厘米以上,日平均气温连续12天在0℃以下,且预计雨雪天气持续。
(2)造成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干线中断48小时以上;
(3)造成景区道路运输中断,致使1000人以上旅客长时间滞留,产生极为严重的社会影响;
(4)造成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达到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标准,对电网、区域性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5)造成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1000人以上;
(6)其他需要启动一级应急响应的情况。
(二)响应行动
启动四级应急响应,由特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组织会商,调度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启动三级、二级应急响应,由区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组织会商,调度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启动一级应急响应,由特区应急指挥部提请特区管委会主要领导组织会商,调度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启动三级及以上应急响应,在特区应急指挥部综合协调工作专班(宣传部、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改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和湖泊局)进驻特区应急管理局集中办公。
启动应急响应后,在特区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开展应急处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动措施:
1.第一时间向市委、市政府、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特区两委报告灾情及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必要时向市相关部门请求支持。
2.组织有关成员单位会商研判灾情态势,研究提出救援措施。
3.部署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根据需要向受灾地区派出工作组,并随时向特区两委报告灾害和应急处置情况。
4.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5.协调调度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救援设备,调拨运输应急物资;必要时协调驻地队伍给予支援。
6.组织清除影响车辆通行的道路积雪积冰,公安部门对通往受灾区域的道路实施交通管制。
7.抢修通信、供电、供水等设施,尽快恢复受灾区域各类基础设施功能,保障群众基本生活需要。
8.组织受灾群众转移,设置临时集中安置点,保障受灾地区急需生活物资供应,妥善安置受灾群众。
9.发布应急救援信息,做好新闻宣传,加强舆论引导。
三、运行机制
(一)统一调度机制。在特区两委统一领导下,特区应急指挥部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实行统一指挥、统一组织、统一调度。各成员单位要听从指挥,互相配合,形成合力。
(二)专班协作机制。指挥部下设7个工作组,各组牵头单位要明确专班,视灾害发展和应急响应情况实行集中办公,全面负责本组工作落实。各组之间信息资源共享、工作相互支持协调。
(三)信息报送机制。响应启动期间,各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每日16时前向综合协调组报送工作进展,以及天气趋势预测等信息,综合协调组汇总形成日报,报特区两委及指挥部,必要时加密报送频次。重大灾情、险情信息,20分钟内电话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
(四)督办落实机制。各单位根据特区两委及特区应急指挥部安排,结合本单位职责,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标准和落实措施、责任人,加大对各项工作开展情况的跟踪督办力度,确保责任到人、工作到位、措施见效。
四、其他
本机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试行期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