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当山特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当山特区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wdsgwh/2024-15625
文件类型
规范性文件
发文单位
管委会办公室
发文字号
武区办函〔2024〕14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3月29日 15:30:15
效力状态
有效

各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现将《武当山特区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3月28日

武当山特区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全面做好特区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尽最大努力防范化解地质灾害领域重大风险,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有关法规文件精神,结合特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武当山特区是《湖北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确定的崩塌、滑坡极易诱发区,常见的地质灾害种类有崩塌、滑坡、不稳定斜坡、泥石流等。武当山特区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15处:其中,滑坡79处、崩塌11处、不稳定斜坡25处。按险情等级划分,特别重大型5处,重大型15处,较大型26处,一般型69处。直接受灾害威胁人口2676人,受威胁资产预估为7.22亿元。

二、主要地质灾害点的分布、威胁对象与范围

(一)极易诱发地质灾害的村组。属地质灾害区划调查工作查明的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威胁对象以村组农户或居民为主,分布全区三个办事处辖区。

(二)景区公路沿线路基边和村村通公路边坡地质灾害。主要是景区公路边坡崩塌、滑坡地质灾害易诱发路段,威胁对象是路过的车辆、游客及村民,主要分布于景区琼台公路、景区武当公路、景区五龙公路和村村通沿线。

(三)中小学校滑坡。主要是涉及辖区几所中小学周边不稳定滑坡。

三、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特区2024年地质灾害趋势分析重点有三个方面,即:诱发因素、重点滑坡险情、突发性地质灾害。诱发因素突出表现为降水、公路建设、房屋建筑、开挖山体边坡、水库效应等。据此确定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5月—10月:

(一)汛期暴雨(沱子雨)、连阴雨期间及稍后3-5天。汛期降雨是武当山特区地质灾害主要诱发因素,暴雨常导致山洪泥石流灾害、突发性崩塌、滑坡地质灾害,连阴雨对山坡与工程边坡浸透作用强,使滑坡变形加快,具体时段以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雨、连阴雨气象预测为准。

(二)重点监测地质灾害变形异常期。全区列入重点监测的崩塌、滑坡地质灾害体,当监测数据显示异常变动,局部出现裂缝、崩落、滑动、塌方、滚石等前兆现象,即转入重点防范期,并适时启动应急预案。

(三)工程建设、矿山开采、开山削坡的雨季施工期。边坡开挖、施工中突发性崩塌、滑坡、滚石地质灾害的多发期,这一类地质灾害突发性强、破坏力大,极易造成人身财产损失。

(四)水库效应。重点是库区地段,地质灾害主要诱因为降雨及水库效应。威胁对象是库岸居民区的房屋及人员生命安全。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按照《特区工委办公室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特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武办发〔2015〕5号)要求,积极推动安全生产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各分管领导“一岗双责”的同责机制。进一步完善约谈制度,全面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要根据特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相关要求,明确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层层建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逐级分解任务,把防灾责任贯穿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全过程,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全力做好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健全地质灾害防灾各项制度。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三查”(汛前全面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制度、“两卡”(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地质灾害防灾避险工作)发放制度、汛期值班制度、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制度、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制度和灾情报告制度,把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各责任单位要组织力量,在汛期前对特区城市建设工程、在建水利工程、公路沿线、学校、旅游景区等地质灾害隐患区域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险情要及时采取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四)进一步完善监测预警体系。要依托省市气象部门发布的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报情况,密切关注各地灾害情况。采取预警措施。加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力度,进一步推动监测点标准化建设,完善群测群防网络,提高监测水平,充分发挥群测群防的预警作用。

(五)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特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进一步完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抢险救灾应急机制,确保应急工作行动快、报告准、处置稳。交通、水利等部门也要制定公路沿线、重点工程地质灾害防灾预案。要加强地质灾害应急队伍建设,组织有关方面的专家和人员,成立地质灾害应急队伍,做好群防群控、宣传培训和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处置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六)加强汛期值守和信息报送。各单位要坚持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实行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特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负责同志、分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和应急处置人员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确保信息畅通。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对突发地质灾害险情灾情,要迅速向特区总值班室、特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报告,并在特区管委会统一指挥下进行应急处理。

(七)加强地质灾害评估工作。各属地责任单位要加强对人为地质灾害隐患的监测,在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禁止审批新建项目扩大场地爆破、削坡或从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组成部分;可行性研究报告未包含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的,不得批准其动工建设。无法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或者按照国家规定不需要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应在建设工程项目申请用地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应当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把地质灾害治理列入工程总体设计和预算。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时进行。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必须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八)安排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特区财政部门要把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2024年财政年度预算,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宣传、群测群防网络建设、地质灾害调查、监测预报和地质灾害防灾应急工作的组织、抢险救助、避让搬迁、应急治理和灾后恢复与重建。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治理费用,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

(九)积极开展宣传培训工作。特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工作,组织指导村(社区)开展演练、宣传等,广泛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指导群众认识地质灾害前兆,学会预防、避让地质灾害。各办事处要定期组织防灾责任人、监测人进行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和法规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干部群众的防灾、减灾、抗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人

地质灾害动态监测,原则上是“谁受威胁,谁负责监测”。各村(居)委会主任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以此为基础,各村(社区)要落实监测对象和监测人员。各监测人员要担负起监测预防的责任,按照“汛前排查、汛期巡查、汛后复查”的要求,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的全面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在隐患点周边设置书面警示牌,警示告知周围群众,并指导、督促相关主体做好防治工作。

汛期防灾工作结束后,各责任单位于2024年10月30日前将防灾工作总结书面报送特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人:段树勇;联系电话:5663643;传真:5669842。

附:武当山特区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责任目标及地质灾害隐患点重点督办监测区(点)

武当山特区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责任目标及地质灾害隐患点重点督办监测区(点)

一、三个办事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目标及地质灾害隐患点督办监测区(点)

(一)三个办事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

1.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地质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继续开展地质灾害重点监测点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网格化建设工作。制定辖区内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编制并实施年度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方案。

2.切实做好属地地质灾害预防的各项工作。辖区各责任点在汛期到来之前,要认真分析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情况,做到周密部署。要因地因时制宜,适时启动层层负责、汛期值班、险情巡查、灾情速报等四项制度,落实简易监测、险情预警、紧急避让等三条措施。

3.开展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及应急演练工作。各责任点要制定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及应急演练计划,安排相应的资金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及应急演练,并制作宣传警示标志。

4.督促落实地质灾害巡查人员。督促落实本辖区内各村(社区)地质灾害巡查人员,对本辖区内进行巡查,在巡查中发现了地质灾害前兆信息,应立即向村(社区)、办事处、特区总值班室、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急管理局报告,尽快开展简易监测,并采取适当的避让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加强雨前、雨中、雨后“三查”防治制度,督促责任点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协调处理存在的各种问题。对本责任单位管辖区(点)地质灾害防治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管理。

5.建立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台账。建立会议记录、检查记录、隐患监测记录,建立避让、搬迁和督促治理管理工作台账,发放“两卡”及下达整改、治理通知。

(二)三个办事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督办监测区(点)

1.武当山街道办事处(17个)

办事处级(3个):李家沟不稳定斜坡、大塘沟不稳定斜坡、环城路口不稳定斜坡。

村级(14个):元和观公路管理站滑坡、大坡滑坡、北沟滑坡、柯家湾滑坡、郭家盆滑坡、万家院滑坡、榔树湾滑坡、铁家沟滑坡、左察村委会滑坡、瓦房河村一组村委会后滑坡、龙潭沟崩塌、铁家沟崩塌、陈家沟滑坡、袁家院滑坡。

2.太极湖办事处(54个)

区级(1个):彭家湾滑坡。

办事处级(9个):洞子口滑坡、乔家院滑坡②、卫家岗滑坡、塘洼滑坡、土门滑坡、油房滑坡、北天门沟不稳定斜坡、闵家沟滑坡、蔡家院不稳定斜坡。

村级(44个):十字岭居委会不稳定斜坡、遇真宫黄家沟滑坡、殿沟滑坡、薛家院滑坡、田畈滑坡、十字岭加油站滑坡、十字岭居委会滑坡、小西沟滑坡、杨家畈三组滑坡、塘沟滑坡、梅子沟滑坡①、周家院滑坡、熊家院滑坡、遇真宫村滑坡、北庙沟2滑坡、狐地滑坡、西沟唐家院不稳定斜坡、屈安江屋后不稳定斜坡、窖凸滑坡、詹家院滑坡、北庙沟口滑坡、木匠沟滑坡、青徽铺村滑坡、茅草坪滑坡、燕子沟口滑坡、清水塘滑坡、金花树滑坡、金花树码头滑坡、雷家沟口滑坡、梅子沟滑坡②、小塘沟滑坡、吴家院滑坡、井沟滑坡、田家湾滑坡、井沟滑坡②、泰山庙滑坡、杜家沟脑滑坡、金花树草店码头岩质不稳定斜坡、巫家沟滑坡、棉花洼滑坡、刘家院滑坡、北庙沟滑坡、碾盘沟口1号滑坡、碾盘沟口2号滑坡。

3.景区办事处(36个)

市级(3个):展旗峰崩塌、榔梅祠崩塌、紫霄宫斜坡。

区级(7个):红家岩滑坡、琼台宾馆滑坡、琼台停车场滑坡、榔梅祠不稳定斜坡、七星树不稳定斜坡、金顶中队不稳定斜坡、东天门不稳定斜坡。

办事处级(15个):中观元代石殿不稳定斜坡、砚窝池滑坡、财神庙崩塌、马家院崩塌、紫霄宫崩塌、门楼滑坡、琼台滑坡、三天门滑坡、沧浪书院斜坡、粮所滑坡、磨针井不稳定斜坡、仁威观不稳定斜坡、秤钩湾不稳定斜坡Ⅰ、秤钩湾不稳定斜坡Ⅱ、财神庙斜坡。

村级(11个):垭脖滑坡、太子坡停车场下滑坡、七里沟滑坡、磨针井警务室滑坡、马家湾滑坡、下观滑坡、大崖滑坡、焦家窝子滑坡、阳坡不稳定斜坡、大崖下斜坡、四山庙滑坡。

二、特区文物宗教事务局、特区交通运输局、道教协会地质灾害防治责任目标及地质灾害隐患点督办监测区(点)

(一)特区文物宗教事务局、特区交通运输局、道教协会地质灾害防治责任目标

1.建立健全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逐级分解落实目标责任。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组织、指挥、协调、应急等机制,建立完善群测群防网络,落实预防责任人、监测责任人和监测负责人。制定本单位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编制并实施年度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方案。

2.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预防的各项工作。本单位各责任点在汛期到来之前,要认真分析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情况,做到周密部署。要因地因时制宜,启动层层负责、汛期值班、险情巡查、灾情速报等四项制度,落实简易监测、险情预警、紧急避让等三条措施。

3.督促落实辖区地质灾害巡查人员。督促落实本单位地质灾害巡查人员,对本辖区内进行巡查,巡查中一是发现地质灾害前兆信息,应立即向特区总值班室、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急管理局报告,尽快开展简易监测,并采取适当的避让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加强雨前、雨中、雨后“三查”防治制度,督促辖区责任点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协调处理存在的各种问题。对本责任单位管辖区(点)地质灾害防治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管理。

4.建立本单位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台账。建立会议记录、检查记录、隐患监测记录,建立避让和督促治理管理工作台账,报送汛期地灾防治工作总结。

(二)特区文物宗教事务局、特区交通运输局、道教协会地质灾害隐患点督办监测区(点)

1.特区文物宗教事务局(6个)

市级(2个):太子坡滑坡、龙头香崩塌。

区级(4个): 脚蹬老虎岩崩塌、梳妆台崩塌、南岩宫崩塌、黄龙洞不稳定斜坡。

2.特区交通运输局

负责全区公路(含景区)沿线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对公路及配套设施周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监测预警及应急处置等工作。负责村村通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隐患防治工作。

3.道教协会(2个)

区级(2个):五龙宫真武殿滑坡、五龙宫父母殿滑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