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督促社会单位尤其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消防安全,根据《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调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通知》(消防〔2023〕23号)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北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湖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特区消防救援大队拟对2024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全面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区范围内符合《湖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附件1)的单位,请填写《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附件2),并于2024年1月26日前报武当山特区消防救援大队。(联系人:张焕姣,联系电话:0719-5664637,823406863@qq.com) 。
二、2023年已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且至今单位未发生变化的,直接确定为2024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此次不再要求重新申报。对于2023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中因调整、整合、关闭且已不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条件的,应及时上报,特区消防救援大队核查后从重点单位名录中予以调整删除。
三、凡达到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而未按规定申报的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凡应申报而未申报的单位发生火灾责任事故的,将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附件1:湖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
附件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
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1月8日
附件:关于申报2024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通告.pdf
附件:附件1湖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试行).doc
附件:附件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备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