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当山特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当山特区丹江口库周环境综合治理试点村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wdsgwh/2023-56840
文件类型
规范性文件
发文单位
管委会
发文字号
武区办函〔2023〕59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1月08日 10:15:52
效力状态
有效

各相关单位:

《武当山特区丹江口库周环境综合治理试点村创建实施方案》已经特区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10月30日

武当山特区丹江口库周环境综合治理试点村创建实施方案

为加强丹江口库区管理保护,有序推进库周环境综合治理试点村创建,结合特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试点选取

结合省级移民美丽家园示范村创建工作,按照突出代表性、自主申报、集中选优原则,经市级审核,我区从丹江口库区武当山段临库行政村中选取太极湖办事处柳树沟村作为试点村,实施库周环境综合治理。

二、创建标准

聚焦村庄环境整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库周物理隔离、小微水体治理、公益岗管护等内容,将太极湖办事处柳树沟村建设成村庄环境干净整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效、库区消落区管控水平明显提高、小微水体自然优美、管理体制机制健全、水质保护取得显著性成效的丹江口库周环境综合治理试点村,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综合治理模式。

(一)村庄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应收尽收,无乱排乱放现象,处理设施出水水质达标。生活垃圾分类定点投放、收集清运。

(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畜禽粪污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无直排、偷排或漏排现象。农药化肥减量,物理和生物等病虫害防治措施、有机肥措施扩大面积。

(三)库周物理隔离。库区消落区管控水平明显提高,因地制宜设置物理隔离网或生态防护林,劝导提示牌应设尽设,沿线巡查责任落实到人,消落区无违规、禁止行为。

(四)小微水体治理。黑臭水体全面消除,治理管护成效明显,全面实现“三无”(污水无直排、水面无漂浮物、岸边无垃圾)目标。

(五)公益岗管护设置。巡河、清漂、保洁等保水护水公益岗统一管理,分类考核。

三、主要任务

(一)村庄环境整治

1.推进生活污水治理。及时对柳树沟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置现状调查摸底,合理制定污水管道(渠)、污水处理设施提档升级措施,推广资源化利用治理模式。加强污水收集,柳树沟村移民点生活污水全部收集至污水处置站,分散居民生活污水由村委会定期转运,确保生活污水应收尽收。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出水水质应满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定期对污水治理效能开展评估。(责任单位:太极湖办事处、特区住建局、武当山生态环境分局)

2.推进生活垃圾治理。健全完善垃圾分类定点投放、收集清运体系,在柳树沟村公共场所设置三分类收集容器(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进行垃圾分类收集,依托垃圾中转处理站统筹做好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责任单位:太极湖办事处、特区住建局)

(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加强居民畜禽养殖管理,督促畜禽粪污及时处置,对粪污粪肥就地就近还田利用,防止出现粪污乱堆乱放、违规排污现象。建立农药化肥减量摸底登记制度,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指导推广农业生物防治,加强降解膜使用与地膜回收利用。巩固厕所革命成果,粪污及时清运,粪渣粪液用于农业生产等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责任单位:太极湖办事处、特区农业农村局)

(三)库周物理隔离

沿丹江口水库管理范围边界,因地制宜对柳树沟村三组沟口至蓝湾大桥段、蓝湾大桥至农科所段设置物理隔离网,醒目位置设置劝导提示牌,严禁在管理范围边界线以内的消落区围垦开荒种植、放牧、施用化肥农药、倾倒填埋排放污染物。(责任单位:太极湖办事处、特区水利和湖泊局)

(四)小微水体治理

建立小微水体管护长效机制,对柳树沟村余家沟连二塘和南沟湾林家垭塘清淤,“一长两员”(河湖长、保洁员、监督员)加强日常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排查建立农村黑臭水体动态监管清单,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返黑返臭”。(责任单位:太极湖办事处、特区水利和湖泊局、武当山生态环境分局)

(五)公益岗管护

设立巡河、清漂、保洁等保水护水公益岗,建立考勤考核制度。依据柳树沟村库岸线长度、工作量大小,采用合同制聘用护水员2人/3年、垃圾处理2人/3年,专职从事上述工作。(责任单位:太极湖办事处、特区人社局)

四、实施步骤

试点村建设时间为2023年9月—2023年12月。

(一)部署启动(2023年9月20日—10月15日)。聚焦村庄环境整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库周物理隔离、小微水体治理、公益岗管护五项工作任务,排查摸清试点村环境整治现状和短板,研究制定试点方案,明确建设实施内容,全面启动试点工作。

(二)推进实施(2023年10月16日—12月20日)。对照实施方案,整合资源和力量,全面深入推进各项建设内容,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创建任务。各责任单位每月15日报送工作推进情况,特区水利和湖泊局负责汇总上报。

(三)验收推广(2023年12月21日—12月31日)。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梳理试点成果和经验做法,形成试点总结报告,组织开展验收评估,逐步推广试点村建设经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试点村建设纳入年度河湖长制目标考核,各责任单位要密切统筹协作,形成试点创建强大合力。太极湖办事处要切实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研究部署,主动对接相关单位推进各项重点任务。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细化完善具体措施,明确专人负责,加强试点村创建工作指导,保障试点创建有序推进。

(二)强化资金保障。特区水利和湖泊局会同太极湖办事处统筹移民美丽家园建设资金投入到试点村建设,特区住建、农业、林业、环保、人社等部门要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加大试点创建投入力度,高质量完成环境综合治理重点任务。

(三)广泛宣传引导。要广泛动员党员干部、河湖长、志愿者等力量,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河湖岸线管理保护等方面宣传,争取群众对综合治理试点工作的支持,形成全民参与爱水、节水、保水、护水浓厚氛围,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