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当山特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节水载体创建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wdsgwh/2023-37644
文件类型
管委会文件
发文单位
武当山特区管委会
发文字号
武区办函〔2023〕44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8月08日 16:35:27
效力状态
有效

各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为践行“节水优先”方针,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资源节约工作的意见》,根据《武当山特区节约用水“十四五”规划》,结合特区实际,现就2023年度全区范围公共机构节水载体创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目标

根据《湖北省节约用水“十四五”规划》,到2025年市县级机关建成节水型公共机构,60%以上的市县级直属事业单位建成节水型单位。特区按照统筹谋划、分级推进原则,本年度以旅发中心行政楼特区党政办、纪检监察工委、工委组织部、工委宣传部、工委统战部、工委政法委、发改局、经信局、民政局、人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和湖泊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卫健局、应急管理局、审计局、档案馆、房管局、武术推广中心、招商服务中心、武当山生态环境分局共22家机关单位为整体,联合申报创建省级节水型单位。

二、创建步骤

(一)自检自查(8月1日—8月31日)。由特区水利部门牵头,组织各相关单位根据《湖北省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申报表》指标内容,从节水制度建设、用水计量管护、节水技术推广、节水宣传引导等方面,严格查摆问题不足,安排专人限期内完善节水管理、考核相关配套制度,摸底节水技术、器具和用水统计、回收利用情况,确保申报佐证资料真实完备。同时,水利部门要协同党政办行管股,加快水平衡测试工作推进,及时组织第三方技术公司对旅发中心用水计量率、用水环节、用水工艺、用水设备及用水合理化分析等开展测试评价。

(二)申报创建(9月1日—9月10日)。特区水利和湖泊局对申报资料收集汇总,根据自查情况和水平衡测试结果,据实填报申报表和自查评分表,拟定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经特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和各联合申报创建单位审核后,统一加盖各单位公章,报市级评估审核。

(三)查验公示(9月11日—12月31日)。市级评估审核通过后,由省级水利主管部门组织考核技术评估,通过佐证资料查验、现场抽查等方式,复核申报材料完整性和真实性,对于考核合格的授予“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称号,并报水利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备案。

三、工作要求

(一)深化认识。创建节水载体,打造节水示范点,是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重要方面,也是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和贯彻落实《湖北省节约用水条例》的具体措施,更是全面加强水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工作的长期任务。各单位务必提高站位,深刻认识节水载体创建的紧迫性与重要性,压紧压实责任,扎实开展节水创建各项工作。

(二)强化协作。各单位要围绕节水创建内容,严格把握创建标准,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创建工作合力。特区水利和湖泊局要按时间节点,加快开展水平衡测试与申报材料拟定,相关单位要予以配合,明确联系人,主动报送节水推广、管理、宣传等佐证资料。

(三)突出实效。各单位要以此次创建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节水创建示范引领作用,在全区范围广泛开展节水宣传教育,推广节水器具,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加强非常规水源利用,突出节水管理成效,为特区绿色低碳节约集约发展提供基础支撑。

附:1.湖北省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申报表

2.湖北省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自查评分表

2023年8月4日

附1

湖北省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申报表

单位名称

单位人数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单位性质

£国家机关 £事业单位(£教育

£科技 £文化 £卫生 £其他)

£团体组织

总建筑面积

(m2)

法定负责人

联系人

电话/传真

年用水量

     m3

年节水量

     m3

申报单位

自评结果

经对照《湖北省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自查评分表》进行自查,本单位具备节水型公共机构五项基本条件,节水技术标准和节水管理标准,自评得分为       分,符合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申报条件,请准予评估查验。

(公章)

                       年       月      日

市(州)水利部门审核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市(州)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审核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省水利部门审核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省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审核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申报

单位

自查

报告

自查报告主要内容:

一、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情况

(组织领导、制度建设、日常管理、节水技术与设备推广、非常规水源利用及宣传等工作情况)

二、五项基本条件的说明

三、节水技术标准、节水管理标准的说明

四、近三年无违反水法律、法规行为或重大安全事故的承诺

附2

湖北省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自查评分表

填报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自评分:

一、基本条件

序号

基  本  条  件

现  状  情  况

符合

不符合

1

没有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水器具和用水设备;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无抽取地下水作为常规供水水源。

2

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分开计量,生活用水没有包费制。

3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实施节水“三同时”制度。

4

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工作,至少每三年开展一次。

5

近一年内没有因管理不善造成超计划用水。

二、节水技术标准(40分)

序号

指标

评分规则

分值

现状情况

评 分

1

水计量率

用水单位水计量率达到100%,次级用水单位水计量率达到95%,分别达到得8分,有一项不达到不得分。

8

2

节水器具普及率

节水器具数量占总用水器具数量的比例低于96%不得分,每高1个百分点得2分,满分8分。

8

3

人均用水量

依据评价本省(区、市)用水定额标准进行判定:

1)人均用水量≤定额值,得8分;

2)定额值<人均用水量≤1.1×定额值,得6分;

3)1.1×定额值<人均用水量≤1.2×定额值,得4分;

4)人均用水量>1.2×定额值,得0分。

8

4

用水器具漏失率

用水器具漏失率≤4%得8分,否则每高1%扣2分,至扣完。

8

5

中央空调冷却补水率

中央空调冷却补水率≤1%得5分。

5

6

锅炉冷凝水回收率

锅炉冷凝水回收率大于50%得3分,每低2%扣1分直至扣完。

3

三、节水管理标准(60分)

序号

指  标

评  分  规  则

分值

现  状  情  况

评分

1

规章制度

1)建立计量、统计、定期维修等节水管理规章和制度得3分;

2)明确节水主管部门和节水管理人员得3分;

3)制定节水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制度得3分;

9

2

计量统计

1)依据《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GB/T29149-2012),依据功能分区、主要设备实现三级计量,得5分;

2)有原始用水记录和统计台帐得2分。

7

3

节水技术推广与改造

1)中央空调冷却实现闭路循环得2分;

2)绿化采用高效浇灌方式得3分;

3)食堂用水采取IC卡等控制系统得2分;

4)铺设透水地面或地面采取透水措施得2分;

5)洗车用水采取IC卡控制系统得2分,采取循环系统得2分;

6)景观水、杂用水采用中水或雨水得10分;

7)其它节水措施2分。

25

4

管理维护

1)定期巡护和维修用水设施设备且记录完整得3分;

2)有完整的管网图得3分;

3)有完整的计量网络图得3分;

9

5

节水宣传

1)编制节水宣传材料得3分;

2)开展节水宣传主题活动、专题培训、讲座等活动得4分;

3)在主要用水场所和器具显著位置张贴节水标识得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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