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工委政法委(司法局)

撰写时间
2024年01月29日 10:19:07
来源
特区工委政法委(司法局)
编辑
武当山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武当山特区工委政法委(司法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1.本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23年武当山特区工委政法委(司法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公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群众关心和社会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

2.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3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次。

3.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武当山特区工委政法委(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依托武当山特区管委会门户网站系统渠道开展。

4.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本年度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与群众的需求相比,尚有不足。一是政务公开相关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意见征集采纳反馈情况发布较少,形式较为单一;二是长效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按照《条例》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提高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是深化政务公开内容。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各领域要求,健全主要业务政务公开信息收集、审核、发布机制。

二是完善公开机制。结合实际修订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做到制度性、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经常性工作及时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

三是提升工作水平。规范工作流程,做到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培训工作,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力量和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