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导信息
李 波 景区办事处党委书记、景区管理局局长
二、工作机构介绍
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景区办事处为特区工委、特区管委会正科级派出机构。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景区管理局为特区管委会正科级工作部门,与景区办事处合署办公,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景区办事处(景区管理局)内设4个科室:党政综合办公室(加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计划生育办公室、民政社保办公室、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安监站、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牌子)、景区管理与政策法规科、景区资源保护与规划建设科。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指导辖区内各村工作,支持、帮助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加强思想、组织、制度建设,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二)指导辖区内村级农业农村工作,帮助村集体产业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三)负责辖区安全生产、普法教育、人民调解、信访维稳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常住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及计划生育、民政救济等工作,协助武装部门做好辖区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工作,积极开展利民便民服务。
(四)负责本辖区的社会事务管理工作,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工作。
(五)宣传、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风景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特区工委、管委会关于景区保护、规划、开发、利用、管理的各项方针、政策。研究制定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管理办法,有效保护风景区的风景名胜资源。
(六)根据《武当山风景区总体规划》,协同有关部门搞好风景名胜资源调查,编制景区规划。
(七)负责景区各项配套设施保护、维修、建设和管理。依法对景区内所有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进行监督、管理和处罚。
(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景区内交通、旅游、工商经营秩序,负责景区内社会治安、旅游安全、文明游览、交通安全管理等工作,负责旅游咨询和投诉受理。
(九)负责景区内护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环境卫生、景区排污规划、建设、处理等工作。
(十)合理开发利用风景名胜资源,协同有关部门搞好风景区交通、通讯、电力、供水及接待服务等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
(十一)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