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和改革局(统计局)

机构地址
旅游发展中心(C5256)
电话
0719-5668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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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发文日期
2025年06月03日 15:59:00

一、单位负责人

任  媛   党组书记、局长

二、工作机构介绍

第一条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发展和改革局为特区正科级行政机构(以下简称特区发展和改革局),特区管委会工作部门,加挂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统计局牌子。不再保留特区推进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特区管委会物价局牌子。

第二条职责调整。将原特区发展改革与经济局承担的农业投资项目职责划入特区农业农村局。

第三条特区发展和改革局(统计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发展改革、统计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和工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发展改革、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特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责任制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

(二)负责监测经济社会发展态势,研究特区经济运行;综合协调特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议;参与组织重要经济政策措施的制定和贯彻实施。

(三)负责汇总和分析特区财政、金融、物价等方面的情况;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产业、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并提出建议。

(四)负责有关专项改革开放方案实施中的衔接工作。

(五)拟订特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组织提出特区重点项目计划草案;牵头编制特区投资项目计划;负责指导协调投资联审平台、重大项目滚动计划;负责PPP项目库建设和综合协调,协调指导民间投资政策的落实;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重大建设项目、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投资项目和用汇投资项目;引导民间投资的方

(六)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研究提出特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贯彻落实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等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七)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参与拟订卫生与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旅游、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

(八)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组织拟订特区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

(九)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国防交通保障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交通战备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交通战备动员有关工作。

(十一)牵头组织地区间的对口支援工作及特区与北京市的对口协作工作;争取相关地区政策、资金、人才支持,搭建各职能部门对外交流合作平台。

(十二)统筹协调特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十三)配合丹江口市有关部门,按照权限开展各行业常规统计调查及特定年份大型普查工作,为特区工委、管委会提供高质量的数据参考;开展城乡住户统计调查工作,做好一、二、三产业统计数据监测。

(十四)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特区发展和改革局(统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区间对口支援股)。统筹负责全局各类会议安排,负责特区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各项工作督办落实,负责对上各业务主管部门信息衔接、政务接待、规范各类文件(函件)制发、印章及重要函件管理等工作;负责党风廉政、机关党建、宣传思想、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计划生育以及工、青、妇等工作;负责机关理论学习和干部队伍规范化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做好上传下达的各项任务和指标、局长办公会会议记录及会议确定事项的事前、事中、事后督办落实;负责局通讯报道、信息报送的考核及责任落实;负责本机关考勤登记,干部职工节假日值班排班,病、事假统计及公休假的合理安排;牵头负责局长办公会集体确定的大额办公用品采购、使用、管理;负责特区丹江口库区对口协作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落实和监督检查;落实特区工委、管委会有关丹江口库区对口协作工作的决策部署;配合北京市支援合作办和省、市发改委(对口协作办)编制对口协作规划,建立对口协作项目库,提出协作项目年度资金计划;拟定对口协作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推进对口协作项目和重点示范项目建设;负责拟订特区支援新疆建设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投资股(项目管理股)。研究有关调控政策,提出计划期内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状况;负责充实和完善特区重大项目库建设,参与重大项目的前期推进和督办实施工作;负责做好项目的立项及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协调工业、农业、交通、重点领域综合整治及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等重大问题;及时掌握投资政策、信息动向,熟悉具体操作流程方式;负责项目包装、上报、资金争取及项目管理工作;提出投资体制改革的建议,负责指导协调投资联审平台、重大项目滚动计划;负责PPP项目库建设和综合协调,协调指导民间投资政策的落实;牵头编制政府投资项目计划,会同相关部门安排财政性(包括城投)建设资金;参与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指导、协调全区项目策划工作;统筹争取中央、省、市预算内投资;对特区经济社会发展形势进行监测、预测、预警;提出特区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及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建议;

(三)物价股。抓好对景区门票和车票、索道票、水上游览票、武术表演等涉旅票价的各个环节的服务、审核监管工作;做好国家规定的控管领域、行业、各种价格控管,负责做好全区物价管理服务,全程跟踪确保国家法定节假日、“黄金周”期间的价格市场有序稳定;负责物价系统会议的 上传下达及会议筹备、落实、服务,负责对口检查接待服务工作。

(四)统计股(经济社会调查队)。按照《统计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和管理权限,承担各项统计任务;认真做好统计分析,定期撰写经济形势分析报告,为特区工委、管委会和局工作提供参考;负责统计工作的信息报送工作;编撰好《统计月报》,提高数据质量,为特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负责全区城乡经济数据调查统计工作,做好各行各业的衔接,做好新常态、新口径统计工作,建好统计数字化平台。

第五条特区发展和改革局(统计局)机关行政编制5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

第六条特区发展和改革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本规定由武当山特区工委、武当山特区管委会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特区工委办公室、特区管委会办公室商特区工委组织部承担。

本规定的调整由特区工委组织部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