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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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8:30-12:0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发文日期
2025年06月03日 16:02:00

一、单位负责人

吴  涛  局长

二、工作机构介绍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起草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规范性文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根据国家、省、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全区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全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推进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负责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并负责核算和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报告制度的有关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指导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措施,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定自然资源发展规划,执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科学制定城市发展目标、完善城市功能、优化空间布局。贯彻执行国土空间规划政策,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定国土空间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拟定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

(七)负责组织国土空间规划、中心城区主要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重点区域城市设计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实施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指导、监督办事处、村规划的编制,加强重点区域的规划编制工作。

(八)负责辖区内国土空间规划等规划监督、管理、许可、核查、核实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违法建设项目执法工作。

(九)负责管理全区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区级地质勘查项目。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国家地质公园发展规划,组织编制、申报地质遗迹保护规划和地质公园总体规划,依照规划进行开发、建设和保护;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国家地质公园、地质遗迹、旅游资源和其他生态环境资源;负责地质公园科学研究、科普考察和生态教育以及对外交流活动。

(十一)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等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实施耕地保护政策措施,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十三)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工作。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

(十四)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管理和审核。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五)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汇交、保密)管理、地图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

(十六)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的监督执法。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有关执法检查活动,根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特区两委授权对各办事处落实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辖区内违法问题的查处。指导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十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