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对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豆制品、餐饮食品、罐头、调味品、乳制品、糖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饮料共10个大类食品,114批次食品进行了抽检,根据食品安全相关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105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9批次不合格。
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项目合格食品情况(附件1)
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项目不合格食品情况(附件2)
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依规对公示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封存、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附件:附件1-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项目合格食品情况(105批次合格).et
附件:附件2-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项目不合格食品情况(9批次不合格).xls
附件:附件3-风险解析.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