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对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调味品、糕点、餐饮食品、速冻食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豆制品、乳制品、水果制品共27个大类、198批次食品进行了抽检,根据食品安全相关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项目全部合格。
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项目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1)
二、本次所有检验项目及其依据标准(详见附件2)
附件:附件1-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项目合格食品情况(198批次合格).et
附件:附件2-本次检验项目(27类).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