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及《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我局依法受理徐明均口腔诊所相关变更的申请,经审核申请资料,符合变更要求,现将医疗机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单位名称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 变更项目 |
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徐明均口腔诊所 | 武当山特区博物馆路12号 | 何耀钧/徐明均 | 1.主要负责人由徐明均变更为颜学忠。 2.诊所名称由“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徐明均口腔诊所”变更为“何耀钧口腔诊所”。 |
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向特区卫生健康局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实名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受理部门:武当山特区旅游发展中心B4116卫生健康局卫生股。联系电话:0719-5662043。
武当山特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