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当山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索引号
wdsgwh/2023-2969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3年06月25日 10:59:11
发布机构
武当山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号

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于2023年5月9日在武当山特区开展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抽检发现1批次餐具(筷子)不合格,涉及武当山特区1家餐饮店。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巴月天火锅餐饮店使用的筷子(抽检日期2023年5月9日)。

2023年5月9日,受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在武当山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的陪同下依法对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巴月天火锅餐饮店使用的餐具(筷子)进行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6月14日,我局收到抽样的餐具(筷子)检验报告(NO:SP202303733),检验结论显示: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6月14日,我局执法人员向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巴月天火锅餐饮店送达抽样检测报告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通知书,该火锅餐饮店负责人对检测结果无异议。我局于2023年6月14日依法向该火锅餐饮店下达了《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武市监当处〔2023〕1号)。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巴月天火锅餐饮店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餐具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我局已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向顾客提供的复用餐具消毒不合格的行为给予警告。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经调查,当事人为个体工商户,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据当事人陈述:该批次抽检不合格的餐具是当事人自备的消毒复用餐具,消毒方式为消毒柜远红外线高温消毒,消毒后存放于密闭的保洁柜内。我局执法人员启动核查处置,责令查找不合格原因,并针对不合格原因进行整改。当事人向我局递交了自查整改报告, 我局安排执法人员对当事人餐饮具消毒管理制度进行了复查,已完成整改。

四、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武当山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