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当山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索引号
wdsgwh/2021-54822
主题分类
标准;食品药品监管
发文日期
2021年12月24日 16:08:16
发布机构
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号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武汉海关技术中心于2021年9月15日在武当山特区开展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抽检发现2批次武当纯粮王原浆酒(生产日期分别为:2021年2月10日、2021年3月7日,规格型号:散称,酒精度:52%vol)不合格,涉及武当山特区1家白酒销售部。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纯粮王原浆酒销售部经营的武当纯粮王原浆酒(生产日期分别为:2021年2月10日、2021年3月7日,规格型号:散称,酒精度:52%vol)。

(一)抽检基本情况。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武汉海关技术中心于2021年9月15日在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的陪同下,依法对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纯粮王原浆酒销售部销售的两批次武当纯粮王原浆酒(生产日期分别为:2021年2月10日、2021年3月7日,规格型号:散称,酒精度:52%vol,单价均为15元/斤,抽样数量各4斤)进行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SC21420300482032663、SC21420300482032664。10月19日,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抽样的武当纯粮王原浆酒(两批次)检验报告(22202108035、22202108037),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10月21日,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该销售部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对该销售部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检查发现:抽检的两批次武当纯粮王原浆酒分别剩余86斤(2021年2月10日生产)、76斤(2021年3月10日生产)。执法人员对上述不合格武当纯粮王原浆酒进行了扣押。

(三)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该销售部查明不合格武当纯粮王原浆酒原因,召回不合格的两批次武当纯粮王原浆酒,并限期整改到位。

(四)该销售部于2021年10月30日召回2021年2月10日生产的武当纯粮王原浆酒10斤;11月1日召回2021年3月7日生产的武当纯粮王原浆酒20斤,于11月19日向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执法人员现场扣押已召回2021年2月10日生产的武当纯粮王原浆酒10斤、2021年3月7日生产的武当纯粮王原浆酒20斤。

(五)下一步武当山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大对辖区食品生产单位的监督检查。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武当山特区市场监管局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武当山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