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和执法指引作用,全面规范辖区餐饮食品经营行为,精准传递包容审慎、过罚相当的执法理念,引导食品经营主体自觉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筑牢食品安全防线,现将我局查处的两起肉制品违法典型案例公示如下:
案例一:武当山某某牛肉面店经营掺假掺杂食品、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案
【案情简介】
本案为检察行刑反向衔接移送案件。2026年3月23日,我局收到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检察院移送的检察意见书、不起诉决定书及相关刑事侦查卷宗,依法核查当事人违法线索。
经查,2023年1月26日至2024年8月23日期间,当事人在经营过程中,购进标称“卤牛肉”的食材用于制作牛肉面对外销售,经核实,该食材实际为卤猪肉,属于以假充真、掺假掺杂食品。同时,当事人在采购上述食品原料时,未依法查验供货商资质及食品合格证明文件,未落实食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主体责任,存在食品安全管理漏洞。
【违法依据】
当事人经营掺假掺杂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之规定;采购食品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处罚结果】
鉴于当事人为小微个体经营户,家庭存在实际困难,且案发后能够积极配合执法调查,认错态度良好。依据教育与处罚相结合、过罚相当的执法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我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评析】
食品安全进货查验制度是食品经营者的法定强制性义务,是把控食材安全、防范经营风险的第一道关口。本案中,当事人明知经营肉制品需严格核验食材来源及品质,却未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责任,致使不合格、掺假食材流入经营环节,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该案警示广大餐饮经营者,食材采购环节绝不能松懈,必须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从源头杜绝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案例二:武当山某某餐饮店经营掺假掺杂食品免予处罚案
【案情简介】
2026年3月18日,我局联合公安部门开展肉制品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对辖区餐饮店肉制品开展抽样送检。经查,当事人于2026年3月12日采购标称冷冻带皮驴肉10斤,加工制作干锅驴肉、驴肉涮锅对外销售,累计销售7份,涉案货值616元,违法所得581.44元。经第三方机构检测,涉案食材检出马肉成分,并非标称驴肉,属于掺假掺杂食品。
经查实,当事人在采购涉案食材过程中,完整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义务,完整留存供货商资质、报关单、检疫合格证明等材料,能够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无主观制假售假、故意掺假掺杂的违法故意。涉案食材外观辨识度低,普通经营者难以辨别,且涉案货值、违法所得金额较低,社会危害轻微,涉案食材已全部销售完毕。我局于2026年4月15日对该案立案调查。
【违法依据】
当事人销售以马肉冒充驴肉的掺假食品,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之规定。
【处理结果】
鉴于当事人已全面履行食品经营者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情,且能够如实说明进货来源,违法行为情节轻微、无社会危害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我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对其免予行政处罚。同时,为深挖制假售假源头,彻底斩断违法产业链条,我局已将该案上游线索移送公安机关核查处置。
【案例评析】
本案是市场监管部门包容审慎监管、精准适用免责条款的典型案例。食品流通环节经营者,在全面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已尽到审慎经营义务、无主观过错的前提下,可依法免予行政处罚。本案充分体现执法温度与执法尺度的统一,明确区分了生产端造假和经营端不知情销售的责任边界,既守住食品安全底线,又保障诚信小微商户合法经营权益。
案例警示
本次公示的两起肉制品掺假典型案例,案情相似、过错不同、处置不同,充分彰显了我局过罚相当、容错纠错、教育为先、精准监管的执法导向,具有极强的普法警示作用。
一是索证索票、进货查验是法定责任,更是经营免责的核心屏障。两起案件均为肉制品以假充真违法行为,但是处理结果截然不同。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存在经营过错的商户,依法予以处罚;全面落实查验义务、无主观过错、来源可溯的诚信商户,依法予以免罚。广大食品经营者要深刻认识到,进货查验、凭证留存不是形式流程,而是规避经营风险、落实主体责任的法定硬性要求,是区分主观违法与善意经营的关键依据。
二是坚持精准执法,杜绝“一刀切”监管。市场监管执法严格区分主观故意与被动违法、履职尽责与履职缺位,对心存侥幸、疏于管理、不落实主体责任导致的食品安全违法,坚决依法查处;对已尽责、不知情、危害微、无过错的小微经营主体,依法容错免罚,做到法理相通、情理相融,助力小微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三是坚守诚信底线,共建食品安全共治格局。食品经营行业诚信是立身之本,广大餐饮经营者要以案为鉴,严把食材采购关口,主动核验食材品质与来源,坚决杜绝采购、销售掺假掺杂、来源不明的食品原料。下一步,武当山特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聚焦肉制品、特色食材等重点领域,常态化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以假充真、掺假掺杂等违法行为,同时持续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政策,引导辖区食品经营主体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全力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