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第4号交通运输业务申请受理暨征求意见通知书

索引号
wdsgwh/2026-12604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发文日期
2026年04月02日 11:32:38
发布机构
交通局
文号

各相关申请人及利害关系人:

一、各相关申请人于近期提出交通运输业务申请,经审查,申请事项属于本机构职责范围,申请材料符合法定要求和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予以公示[详见附件:2026年交通运输业务申请受理公示(第4批)]。

二、各利害关系人发现已受理的申请事项直接关系自身重大利益的,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请于本通知书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必须客观、真实。逾期未提出意见的,视为无意见。

陈述和申辩人为法人的,陈述申辩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陈述和申辩人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陈述申辩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视同为意见无效。

咨询电话:0719-5668890

特此告知。


武当山特区交通运输局 

2026年4月1日


附件:2026年申请受理公示(第4批).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