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当山特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索引号
wdsgwh/2025-09486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发文日期
2025年02月11日 14:40:00
发布机构
应急管理局
文号


一、行政执法主体概况

行政执法主体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

行政

机关

授权组织

受委托

组织

内设法制机构(个)

内设行政执法机构(个)

行政执法人员

持证行政执法人员

行政执法监督人员

持证行政执法监督人员

武当山特区应急管理局

应急管理局

0

0

0

0

9

9

0

0

说明:行政执法主体分为三类:即具有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受委托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是指本单位行政执法岗位的工作人员,包括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行政执法监督人员是指本单位从事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人员,一般指本单位内设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包括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各市州统计的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和持证行政执法监督人员时,用“+”分别表示市、县、乡三级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执法监督人员数量和其他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监督人员数量,统计口径包括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如县市区行政执法监督人员数量:***(县市区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专职队伍)+***(乡镇/街道司法所行政执法监督专职队伍)+***(本辖区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监督队伍总数)。

二、2024年度行政执法案件情况

(一)2024年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宗)

单位名称

警告

通报批评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非法财物

暂扣许可证件

降低资质等级

吊销许可证件

武当山特区应急管理局

0

0

0

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责令停产停业

责令关闭

限制从业

行政拘留

其他行政处罚

合计

(宗)

罚没金额(万元)

0

0

说明:1.行政处罚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2.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表格排序在后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行政处罚类别表格排序:(1)警告;(2)通报批评;(3)罚款;(4)没收违法所得;(5)没收非法财物;(6)暂扣许可证件;(7)降低资质等级;(8)吊销许可证件;(9)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10)责令停产停业;(11)责令关闭;(12)限制从业;(13)行政拘留;(14)其他行政处罚。3.“没收非法财物”能通过评估、拍卖等手段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4.“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二)2024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许可实施数量(宗)

单位名称

申请数量

受理数量

许可数量

不予许可数量

撤销许可数量

武当山特区应急管理局

0

0

0

0

0

说明:1.“申请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收到当事人许可申请的数量。2.“受理数量”、“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撤销许可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作出受理决定、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和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三)2024年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单位名称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宗)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宗)

合计

(宗)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扣押财物

冻结存款、汇款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划拨存款、汇款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代履行

其他强制执行

武当山特区应急管理局

0

说明:1.“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的表格所列各类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2.“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 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表格所列各类行政强制执行行为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3.“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四)2024年行政检查实施情况统计表

单位 

名称

行政检查计划(次)

行政检查

实施(次)

涉企行政执法检查

发现

问题(个)

问题

整改(个)

双随机一公开(次)

非现场检查(次)

综合查一次(次)

联合检查(次)

专项检查(次)

其他(次)

武当山特区应急管理局

16

16

2

0

0

2

0

0

32

32

说明:行政检查计划次数是具有行政检查权的行政执法主体拟定开展行政检查活动计划次数,行政检查实施是指具有行政检查权的行政执法主体实际组织开展的行政检查活动次数。“行政检查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检查记录的,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

(五)2024年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单位名称

行政征收

行政裁决

行政给付

行政确认

行政奖励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合计(宗)

宗数

征收总金额(万元)

涉及金额

(万元)

给付总金额(万元)

宗数

奖励总金额(万元)

武当山特区应急管理局

0

0

0

0

0

0

0

0

0

0

0

说明:1.“行政征收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征收完毕的数量。2.“行政裁决宗数”、“行政确认宗数”、“行政奖励宗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决定的数量。3.“行政给付宗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给付完毕的数量。4.“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宗数。

三、2024年度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情况

2024年,未收到执法、举报投诉件。

四、其他需要公示的统计数据

无。

武当山特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1月21日  

武当山特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分析报告

一、2024年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一)行政执法主体的名称和数量情况。

武当山特区应急管理局于2020年4月成立,无二级单位。

(二)行政执法机关及各执法主体的执法岗位设置数量及在岗执法人员数量。

局未成立执法队伍,现持有执法证9人。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是行政执法方面。结合监管工作实际,科学编制了《武当山特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计划》,并报武当山特区管委会批复同意后下发。严格依法开展对危险化学品、工贸(涉高温熔融)等行业领域的监管执法,今年以来,对纳入重点检查的16家企业,组织开展执法检查16家次,下发检查文书20份,检查发现问题隐患32条,已督促整改32条,整改复查率100%。

二是行政执法监督方面。着力提升执法人员能力素质。今年以来,我局始终把加强学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组织全体执法人员集中学习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各类文件和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安全生产法》、两个“清单”指引、执法办案程序等,利用每次深入企业检查契机,向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宣讲法律法规,使执法人员在“学中干”在“干中学”。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执法力量有待加强。由于体制机制限制,执法人员严重短缺,执法力量不足,行政执法人员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程度和熟悉程度不够,一定程度上影响执法检查工作的开展。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1.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法律法规和执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

2.加强执法实践锻炼。通过开展执法比武、案例分析等活动,让执法人员在实践中积累经验,提高执法能力。

3.加强执法人员管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对不符合执法资格条件的人员及时清理,确保执法队伍的纯洁性。

(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

1.加强内部监督。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制度,明确监督职责,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2.加强外部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执法工作。

3.加强责任追究。对执法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大法治宣传力度

1.丰富宣传内容。围绕应急管理中心工作,结合实际案例,深入宣传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制作生动形象的法治宣传作品,如短视频、动漫等,提高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3.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积极开展法治文化创建活动,打造具有应急管理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

(四)加强依法行政工作

1.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行政执法的公正、透明、规范。

2.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认真履行行政复议和应诉职责,积极配合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做好案件审理工作,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推进政务公开。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公开应急管理工作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武当山特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