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部门名称 | 收费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收费项目 | 收费性质 | 服务内容或涉及事项 | 收费标准 | 标准制定方式及部门 | 政策依据 | 备注 |
| 1 | 武当山特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局本级 | 政府部门 | 耕地开垦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非农建设涉及占用耕地的,占用主体均须落实补充耕地责任,具体由用地单位以缴纳耕地开垦费的方式来落实。 | 旱地每亩5万元,加粮食产能每亩每百公斤0.5万元;水田每亩10万元(其中旱改田每亩5万元),加粮食产能每亩每百公斤0.5万元。 | 政府制定 | 省自然资源厅 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补充耕地指标省级统筹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鄂自然资发〔2023〕23号) | |
| 2 | 武当山特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本级税务局 | 政府部门 | 土地闲置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征缴土地闲置费 | 向依法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但未按规定动工建设满一年未满两年而造成土地闲置的单位或个人征收的费用,征收标准为土地价款的20% | 政府制定 | 《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 《湖北省土地闲置征收管理暂行办法》(鄂土资规[2015]1号),《关于土地闲置费、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财税[2021]8号) | 税务部门执收 |
| 3 | 武当山特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武当山特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 事业单位 | 住宅类不动产登记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首次、转移登记 | 80元/每件 | 政府制定 |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 小微企业做出书面承诺后,即可享受免收相应的不动产登记费优惠政策。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直接免收不动产登记费。 |
| 4 | 事业单位 | 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首次、转移登记 | 550元/每件 | 政府制定 | ||||
| 5 | 事业单位 | 证书工本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首次、转移登记 | 10元/每本 | 政府制定 | 向一个以上权利人颁发证书,每增加一本收证书工本费10元(第一本不收费)。 | |||
| 6 | 武当山特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局本级 | 政府部门 | 罚没费 | 其他 | 违法占地 | 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 | 政府制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 | |
| 7 | 武当山特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本级税务局 | 政府部门 | 土地出让金 | 政府性基金 | 配置国有或集体土地使用权 | ①协议出让:协议价格;②招拍挂出让:成交确认价格:③划拨转出让:依评估价格。 | 政府制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55号令)《关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21]19号) | 税务部门执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