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当山特区2025年财会监督重点检查工作查前公示

索引号
wdsgwh/2025-29116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日期
2025年07月03日 08:47:55
发布机构
特区财政局
文号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十堰市财政监督检查局2025年工作要点文件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全2025年财会监督重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目的

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财会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职能,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赋予的会计监督职责,依法严厉打击财务、会计违法违规行为,净化行业风气,切实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二、检查对象

特区民政局、特区市场监管局、特区水利和湖泊局、特区经信局、特区住建局、特区发改局、特区武术推广中心、十堰武当山文化创意有限公司、特区金沙坪村、特区左察村、特区太山庙村、特区老营社区、特区龙王沟村、特区磨针井村、特区太子坡村、特区大湾村

重点专项检查(6个):违规吃喝专项检查、殡葬管理、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政府采购专项检查、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景区环卫一体化运营

三、检查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

四、检查内容

行政事业单位。重点围绕单位内控制度建设、银行账户管理、资金管理、票据管理、国有资产管理、财务支出、预决算公开等方面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是否严格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过紧日子”要求的,重点关注超预算、无预算支出或虚列支出套取资金,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超标准配置资产,未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开支标准存在超标准报销等问题及是否存在违反财经纪律的其他行为。

(二)国有企业。开展会计信息质量行政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打击财务、会计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政策执行情况,及时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移交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等行政机关处理。

(三)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重点关注村级收支票据使用、管理、监管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制度贯彻执行情况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使用情况债权债务管理情况惠农惠民政策落实情况。

(四)专项检查。对资金分配拨付情况、项目建设管理情况、资金管理情况、招标和政府采购管理情况、绩效评价情况、其他相关情况等进行专项检查。

四、检查时限

检查于20257旬开始,至8旬结束。主要检查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202411日—20241231日期间的财务管理违规违纪问题村组2023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的三资管理违规违纪问题如有必要,可追溯到以前年度和延伸到相关单位及项目。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19-5665355(受理时间为工作8:30-17:30)

联系邮箱:471337619@qq.com

通信地址:武当山特区财政局(武当山特区永乐路16号)

邮政编码:442714

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财政局

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