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1)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索引号
wdsgwh/2024-51643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日期
2024年11月11日 14:53:27
发布机构
特区环保局
文号

根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有关要求,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1)已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个别地方和部门生态环保责任意识还有待提高。

二、整改目标

进一步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责任,坚决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落实落地,持续扛牢保水护水政治责任。

三、整改措施

(一)常态化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和关于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南水北调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计划,深刻理解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持续提升各级领导干部对生态文明建设规律的认识。

(一)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培训。在特区党校主体班持续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教学计划,定期举办生态文明建设专题研讨班,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十堰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相关要求。

(三)认真落实生态环境考核评价办法。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作为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重要指标,严格开展考核。把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绩效作为全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分、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在干部调整、交流、提拔、重用等工作中,征求生态环境等部门意见。

(四)加强自然资源审计和生态环境问题举报受理及查核问责。扎实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引导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依托信访举报平台,对收到反映党员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相关问题的,第一时间进行查核处理,情况属实的严肃追责问责。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武当山特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和关于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南水北调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重要学习内容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计划,切实增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2024年已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9次;召开环保专题会议或调研30余次。

(二)武当山特区坚持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内容作为党校主题班等各类专题培训必修课,邀请专家学者专题授课,不断筑牢生态文明理念。2024年度至今,武当山特区共举办主体培训班一期,其中专题安排“南水北调与十堰精神特质”“践行两山理念 推动十堰绿色低碳发展”等生态文明相关课程。

(三)制定《武当山特区有关生态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明确部门分工,压实部门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不断优化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始终将生态环境工作列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体系。《2023年武当山特区综合目标考核办法》中,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高质量发展指标组”其中重要内容,充分发挥考核导向作用,引导各地各单位落实环保责任,狠抓环保工作 。

(四)武当山特区审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推动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充分发挥审计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监督保护作用。截至目前,武当山特区 再开展的领导感觉经济责任审计和各类专项审计调查项目中,未发现与自然资源资产相关放的违纪违规资金,也未收到群众反映的关于生态环境问题的违规违纪举报信件。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23日,共10个工作日)向武当山特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馈。

联系方式:0719-5666067

联系地址:武当山特区旅游发展中心B305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