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网络餐饮经营秩序,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武当山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推进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网络餐饮领域违法违规行为。通过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网络餐饮消费安全。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典型案例予以公开通报,望全特区网络餐饮平台及入网经营者从中汲取教训,严守法律法规底线。
案例一:武当山特区某餐饮店“幽灵外卖”案
2026年5月10日,武当山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开展网络餐饮服务专项检查时发现,该门店实际经营地址,与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入网公示门店信息及图片不符,入网公示信息不真实、不准确。该店上述行为违反了《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总局令第 123 号)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现责令该餐饮店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现今,该餐饮店变更营业执照与食品经营许可证,重新上传网络平台。
案例二:武当山特区某餐饮店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的工作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案
2026年6月3日,我局依法对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某餐饮店在开展网络餐饮服务专项检查时发现,该店经营者刘某正在该店从事餐饮工作,经执法人员核查其健康证明,该店经营者现场不能出示有效的检验证明。该店涉嫌安排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的工作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我局已立案调查。现今,该餐饮店铺经营者已取得从业人员已取得有效健康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