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当山特区校园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

索引号
wdsgwh/2025-43045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
发文日期
2025年06月26日 16:05:00
发布机构
特区市场监管局
文号

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充分调动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严厉打击“校园餐”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现就武当山特区“校园餐”问题举报奖励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对象

鼓励学校内部人员、从业人员、相关知情人士和社会公众,实名举报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单位、食材供应商等“校园餐”生产经营管理单位的重大违法行为。

、举报受理范围及奖励标准

1.“校园餐”经营主体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2.“校园餐”经营主体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

3.“校园餐”经营主体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4.“校园餐”经营主体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5.“校园餐”经营主体以商业宣传、产品推荐、实物展示或者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并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价格、售后服务、责任承担等作出承诺的,未向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履行其所承诺的内容;

6.“校园餐”经营主体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相关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

7. 违反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校园餐”重大违法行为。

上述相关问题线索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办理,对举报反映经营主体问题线索经查证属实的,符合重大违法行为奖励情形的,依据《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给予不低于1000元的奖励。

、举报渠道

举报电话:0719-5665448(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举报邮箱595588801@qq.com

信函举报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永乐路18号(武当山特区市场监管局收)

其他事项

1.提供详实信息。鼓励实名举报,举报人应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举报人应尽量提供明确的被举报对象(包括具体经营者名称、地址、负责人等)、违法事实描述及相关证据材料(如视频、图片、票据、包装等),以便执法人员准确及时地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2.保护举报人权益。举报受理部门将严格对举报人的信息保密,切实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将举报人姓名、身份、居住地及举报情况公开或泄露给被举报单位和其他无关人员。

3.杜绝恶意举报。严禁伪造或教唆、伙同他人伪造举报材料恶意举报、诬陷他人,对于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负责解释。欢迎广大师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踊跃举报各类“校园餐”违法违规行为,共同守护孩子们“舌尖上的安全”。

武当山特区市场监管局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