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当山特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矿业权出让的情况说明

索引号
wdsgwh/2025-57322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发文日期
2026年08月27日 11:56:00
发布机构
武当山特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文号
无

根据《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在风景名胜区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一)开山、采石、开矿、开荒、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和地形地貌的活动….”之规定,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被列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禁止一切矿产资源开发活动。故我区不存在开采矿产资源审批业务,无法予以公开。

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