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当山特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情况说明

索引号
wdsgwh/2025-57293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发文日期
2026年01月07日 10:00:00
发布机构
武当山特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文号
无

     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二十六条“在风景名胜区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一)开山、采石、开矿、开荒、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和地形地貌的活动……”之规定,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被列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禁止一切矿产资源开发的活动。故我区不存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无法予以公开。


     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