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和增减变化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专用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第一条 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特区正科级行政机构(以下简称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区管委会工作部门。
第二条 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和工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组织实施质量兴区、食品安全和标准化等战略。拟定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计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组织开展全区市场执法检查活动。加强各办事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或督办重大违法案件和有重大影响的跨区域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规范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广告行为。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依法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五)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定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依法组织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六)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安全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七)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八)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承担特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十)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按照省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安排部署,协助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生产监管工作。负责协调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工作。规范标准化行为。综合协调标准化事业发展,推进建立支撑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
(十四)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十五)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负责消费者维权的申诉和举报工作。指导消费者协会工作。
(十六)承担特区知识产权职责。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十七)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与特区公安局有关职责分工。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特区公安局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区特公安局,特区公安局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特区公安局依法提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鉴定、认定等协助的,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予以协助。
2.与特区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特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特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建立质量安全情况通报制度,加强协作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3.与特区卫生健康局有关职责分工。特区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特区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查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于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立即采取措施。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特区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特区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特区商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特区商务局负责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中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
5.与特区工委宣传部职责分工。有关著作权管理工作,按照特区关于版权管理职能的规定分工执行。
6.与特区行政审批局的职责分工。特区行政审批局负责特区管委会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牵头工作,负责事中事后监管政策研究和统筹协调。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7.与特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的职责分工。特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特区管委会依法确定的、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需要纳入统一管理的公共空间秩序管理、违法建设治理、环境保护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等方面的部分工作,负责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跨部门的行政处罚权移交后,其监管主体不变。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向特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提供案件线索、认定资料、鉴定结论,出具专业性意见等,协助开展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并与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建立健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机制,实现案件查处各环节的无缝对接。
8.与海事部门有关职责分工。按照上级文件规定严格执行。
第三条 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文秘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访、政务公开、政务督办、文明创建、综合治理、后勤保障等工作。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拟定市场监督管理中长期规划、计划、政策及制度措施,并配合相关科室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组织开展目标考核等工作。拟定并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承担新闻宣传、新闻发布管理工作,组织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协调组织重大宣传活动,指导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干部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各类资金管理工作。协调组织机关及所属单位收费管理、票据管理、罚没物资处理及制装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重大事项、重大行政措施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负责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承担依法依规设计执法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或参与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三)综合业务管理股。拟定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及稽查办案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协助查处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查办工作。拟定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推进全区价格诚信和价格公共服务工作。拟定规范市场秩序、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及网络市场监测工作。拟定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定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指导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承担市场监督管理统计工作。拟定保护消费者权益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并组织开展消费环境建设和消费环境评价工作。组织指导并统筹协调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投诉举报咨询的受理、处理(转办)及数据汇总分析、管理使用工作。
(四)登记监督管理股。拟定内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负责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及相关许可证准入登记,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内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违反登记管理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指导查处相关无照无证生产经营行为。参与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的与市场主体登记监督管理有关的专项执法工作。研究拟定个体私营经济的政策措施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协调、推进各类市场主体的信用分类监管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年报公示工作,承担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辖区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用信息及发展报告,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指导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的工作。配合党委组织部门推进个体私营经济的党建工作。
(五)质量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管理股。拟订推进质量兴区战略相关措施并组织实施,制定实施高质量发展激励制度,承担产品质量的品牌建设工作。负责质量兴区建设目标任务及承担质量兴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和风险监控工作。指导、协助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拟定质量提升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承办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有关事项和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产(商)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防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全区重点监督产品目录,负责制订全区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除外)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产品质量抽检计划汇总工作。指导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指导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全区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检定工作。管理全区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监督管理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计量检定机构、社会公正计量机构及计量检定人员的资质资格。依法管理计量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工作。依法推行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工作。拟定标准化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组织地方标准制定,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工作。依法组织地方标准制定,推动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关工作,依法推进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相关工作。承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工作。归口管理商品条码工作。负责检验检测机构和组织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规划指导检验检测行业发展。按规定承担技术贸易措施有关工作。指导全区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工作。拟定特种设备安全有关制度、措施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以及相关设备节能标准、环保标准的执行情况,并进行综合统计和风险隐患分析研判。制订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并负责应急事件处置,依法承担特种设备事故调查。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并推广应用。承担压力容器充装许可,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资质许可的受理、审批工作。
(六)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指导全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分析掌握食品生产、流通安全形势,拟定食品(含特殊食品、食品添加剂、食盐)生产监督管理及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开展食品生产、流通企业监督检查。督促指导食品生产、流通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负责全区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分析掌握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定食品(含特殊食品、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食盐)流通监督管理及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开展食品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分析掌握餐饮服务领域安全形势,拟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督促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开展相关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指导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七)药品安全、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股。拟定全区药品零售经营、使用环节监督管理政策制度、计划措施并组织实施。监督实施药品零售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和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并依法处置。组织全区药品零售经营和使用环节监督检查工作。拟定全区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监督管理政策制度、计划措施并组织实施。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和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并依法处置。组织实施全区医疗器械经营和使用环节监督检查工作。拟定全区化妆品经营环节监督管理政策制度、计划措施并组织实施。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和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并依法处置。组织实施全区化妆品经营和使用监督检查工作。
(二)机构设置
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8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目前在职人数16人,退休人数4人。
第二部分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和增减变化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13.36万元,与2025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31.82万元,减少18.46万元,下降5%。下降的原因为:一是缩减了专项经费的支持范围,二是调整了公用经费核定标准。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13.36万元,与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31.82万元,减少18.46万元,下降5%。下降的原因为:一是缩减了专项经费的支持范围,二是调整了公用经费核定标准。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2026年财政拨款收入313.36万元,较上年财政拨款收入331.82万元,减少18.46万元,下降5%。下降的原因为:一是缩减了专项经费的支持范围,二是调整了公用经费核定标准。
2、2026年财政拨款支出313.36万元,较上年财政拨款支出331.62万元,减少18.46万元,下降5%。下降的原因为:一是缩减了专项经费的支持范围,二是调整了公用经费核定标准。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3.36万元,较上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1.82万元,减少18.46万元,下降5%。下降的原因为:一是缩减了专项经费的支持范围,二是调整了公用经费核定标准。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分为:基本支出290.36万元,项目支出23.00万元。
(1)基本支出290.36万元,明细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262.67万元,包含财政拨款人员基本工资、津贴、奖励性补贴补助、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医疗费等的支出。
2、商品服务支出27.6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和其他交通费用等日常运转费用。
(2)项目支出23.00万元。基本运转类项目23.00万元,主要为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开展食品生产、流通企业监督检查。督促指导食品生产、流通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负责全区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6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3.4万元,较上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4.9万元,减少1.5万元,下降30%,下降的原因为: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压缩经费。具体明细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本单位2026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预算0.00万元,较上年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1.5万元,减少1.5万元,下降100%。增涨的原因是: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压缩经费。
3、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3.4万元,较上年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3.4万元一致,无增减变化,主要用于公车的保养、油费等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度机关运经费行预算27.69万元,较上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5.55万元,增加2.14万元,增涨8%,增涨的原因为:机关运行经费是按人均标准执行,而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根据人员工资预测,所以较上年增涨。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的具体明细为:办公费2.55万元,印刷费2.0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1.5万元,邮电费1.1万元,差旅费2.0万元,工会经费2.47万元,公务交通补贴8.5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59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3万元,较上年政府采购预算6万元,下降50%,下降的原因是:本部门因经费原因,减少货物的采购。其中:
1、货物类:2026年预计采购货物3万元,与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6万元,下降50%,下降的原因是:本部门因经费原因,减少货物的采购。
2、工程类政府采购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
3、服务类政府采购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5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资产127.72万元,其中房屋0.00万元,车辆共2辆,价值29.64万元,属执法扏勤车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6年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编制了绩效目标,涉及财政资金313.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13.36万元,均为本级资金,其中项目经费23万元。从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来看,年度整体目标是;
目标1:加速智慧监管,实现精准防控。持续抓好食品、药品、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监管。加大推进餐饮行业“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力度,搭建功能完善的远程监控平台,统筹实施“线上+线下”监管模式;加强“两品一械”全生命周期动态监管,扩大抽检覆盖面和抽检品种;推进“鄂品码”应用工作,强化质量溯源和主体责任落实。
目标2:深度靶向施策,打造质量强区。一是积极推动“武当黄精”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工作,打造“武当黄精”区域公用品牌,同时加强与科研院所开展合作,强化科技支撑,延伸产业链条,建立武当山黄精研发中心,推进十堰区域黄精产业发展;二是围绕特区旅游特色和乡村振兴、社会管理、公共服务需要,加强特区地方标准研制工作。做好武当黄精传统生产工艺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验收工作,加快推进武当黄精地方标准制定、出台,积极申报“武当山黄精”地理标志产品,打造“武当黄精”区域公用品牌,加强与科研院所开展合作,强化科技支撑,延伸产业链条;三是培育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推进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和强区建设。提升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能力,为创新主体提供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支持;四是积极推动“湖北精品”成果转化,打造武当特色品牌。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公开表》。
(二)本部门2026年涉及绩效管理的项目2个,金额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9万元。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1:食品药品抽检及信创设备购置,项目金额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万元,为本级项目。项目绩效目标是:一是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压实责任保安全、集中整治保安全、防范风险保安全、宣传应急保安全,聚焦“三品一特”安全,全面提升监管质量,着力在防范化解市场监管领域风险隐患上下功夫。二是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开展产业链质量提升、“湖北精品”培育和“质量月”等活动,强化计量、检验检测,扎实做好公共服务质量监测。
项目2:场主体开办经费,项目金额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万元,为本级项目。项目绩效目标是:以企业开办“2半0”服务标准、“一事联办”、“一网通办”、“一业一证”小切口改革为依托,持续提升登记监管效能。
具体项目绩效目标信息详见所属单位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专用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各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反映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包括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下同)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市场主体管理(项):反映市场准入、许可审批、信用监管等市场主体管理专项工作支出。
市场秩序执法(项):反映反垄断、价格监督、反不正当竞争、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网络交易监管、广告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综合执法等市场秩序执法专项工作支出。
质量安全监管(项):反映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等质量监管专项工作支出。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保障行政单位及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日常运行经费。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详见附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公开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