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新生入学“一件事”

义务教育是根据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青少年都必须接受,国家、社会、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其实质是国家依照法律的规定对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实施的一定年限的强迫教育的制度。

1.坚持政府统筹划片、免试就近入学,将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作为政府行为予以保障。坚持为每个孩子安排公办学校就读,确保“一个都不能少”。

2.坚持按照登记造册、划定范围,统一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按时办理入学手续的程序组织实施。

3.坚持平稳有序、严格规范,努力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机会均等。

小学一年级:入学当年8月31日及以前年满6周岁且未取得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

初中七年级:小学应届毕业生

(一)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1.小学入学

凡年满6周岁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坚持“以实际居住地为主,兼顾户籍”的原则。学校招生范围内户籍与住房地址一致的新生,优先保证其在相应的学校就读;学校招生范围内户籍与住房地址不一致的新生,以实际住址为主划片入学。

2.初中入学

在太极湖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直升初中,其他小学的毕业生就读武当山中学。

3.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同等条件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入学。

(二)非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1.小学入学

在我区接受学前教育的非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长期在我区工作、居住,需要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按幼儿园核实的现居住信息和各学校招生划片的范围入学。

未在我区接受学前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长期在我区工作、居住,需要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的一年级新生,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并持本人在武当山特区务工就业证明(缴纳社保证明)、在武当山实际居住证明(居住证、房产证)、全家户口簿等相关证明证件材料,由教育局安排进入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2.初中入学

非我区小学毕业的、非我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长期在我区工作、居住,需要在我区就读初中的,均指定在武当山中学就读。

(一)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户口本、产权证(房产证)、固定居所证明材料或租房合同。

(二)非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武当山特区务工就业证明(缴纳社保证明)、在武当山实际居住证明(居住证、房产证)、全家户口簿等相关证明证件材料。

家长于8月1日至8月25日携带相关办理材料到武当山特区教育局提交入学申请,再到对应学校入学报道。

线下报名地址:武当山特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永乐路11号)

咨询电话:0719-5668509

(1)太极湖九年一贯制学校:因学位有限,该校不接收在招生范围内临时租房居住的随迁子女。

(2)若片区内生源数达不到开班人数,则按相对就近原则安排一年级新生。

(3)凡属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退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按相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武当山特区管委会引进人才、招商引资等子女入学,按相关规定由教育局协调解决。